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从2007年开始全国优秀六西格玛项目已纳入“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的奖励范围。为了进一步规范、加强“2008年度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优秀六西格玛项目” (以下简称“全国优秀六西格玛项目”)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中国质协会员单位(企业)和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企业)可直接向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2.非会员和委员单位(企业)可通过省、市质协、行业质协及中国质协分会(推荐)申报,也可直接向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3.直接提交申报材料有困难的企业可委托有关六西格玛专业咨询机构申报,但接受委托的机构须为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
二、项目申报条件
所有(推荐)申报项目应首先按照“六西格玛项目评审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评分数满80分以上者方可(推荐)申报参加优秀六西格玛项目评选。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项目推荐表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申报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①项目推荐表、 ②项目报告单、③项目报告、 ④项目自评报告(限4000字以内,并附评分表)申报材料需以A4纸打印,图文清晰;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由专家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复评,并最终确定获奖项目名单。
3.对于涉及企业技术秘密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经解密处理后的书面材料。
四、填表说明
1.项目推荐表(附件:2)此表由项目推荐单位填写。每个申报单位推荐参评项目不可超过5个。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参评项目不可超过10个。
2.项目报告单(附件:3)
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报告单,并据此作为申报要件。
3.项目报告(附件:4)
所附项目报告格式供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报告时参考,申报单位也可自选格式,但要点应包括在内。
4.项目自评报告
项目自评报告为企业自身对项目所作的评价说明,应对项目收益进行确认(财务部门签章),并附自评评分表,且自评评分需达80分或以上。
五、项目提交
所有申报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时附有电子文本(光盘/E-MAIL至指定电子信箱)。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08年9月15日前邮寄至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邮编:100032)
联系人:王丽林 曾祯
电话:010-66070299 66079909
传真:010-66070299
E-mail:6sigma@caq.org.cn
六、其他各地方、行业质协和专业机构在优秀六西格玛项目评选(推荐)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先进企业”的评选工作将在“全国优秀六西格玛项目”评选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企业首先对照《六西格玛管理评价准则》进行自评,实施六西格玛管理3年以上,拥有5名以上六西格玛黑带,本年度获奖六西格玛项目超过3项(集团名义申请的企业须超过6项),自评分达到650分以上的企业有资格参加“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先进企业”评选活动。通过现场评审,达到规定的六西格玛管理水平的企业将被授予“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先进企业”称号。
已获得“2007年度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先进企业”称号的企业, 3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需了解有关评选活动的详细情况可与全国六西格玛管理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或浏览中国质量网()《六西格玛论坛》栏目。
下载:关于开展“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优秀六西格玛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