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协会发布日期:2011-8-20 10:19:16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中国质协各分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组织: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1〕436号),定于今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全国质协系统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要积极配合政府经济和质量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为促进我国产品质量的提高,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和素质,努力做出新的贡献。

为了使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内容创新、效果显著。希望全国质协系统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质量月活动具体部署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国质协关于《2011年全国质协系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本地、本行业实际,发挥全国质协系统整体作用,进一步体现全国质协系统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的专业优势和服务能力,我们要集中精力搞好几项品牌活动。现将有关要求提出如下:

一、主要活动安排

(一)全国质协系统、会员企业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板报、演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量月活动主题,努力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百千万质量专家企业行”服务活动。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质量专家,面向企业,巡回开展咨询、诊断和培训服务活动,传授质量新方法、新工具的使用技巧,帮助企业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实现质量改进,提升核心竞争力。地方、行业质协要组织质量专家积极参与活动的策划和落实。

(三)组织召开好“全国第三十三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第十一届全国追求卓越大会”、“第三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成果发布及经验交流会”、“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经验交流暨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授旗大会”等品牌会议,要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做大规模,取得实效,进一步扩大会议的影响力。

二、活动要求

(一)全国质协系统和各会员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地方、重点行业“质量兴市”、“质量兴企”活动,做好“质量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结合开展“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七部、委、局《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积极张贴中国质量月宣传画、发放中国质量月宣传手册、悬挂中国质量月旗帜、配戴中国质量月徽章,大力宣传质量月活动主题和大质量概念,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注:2011年全国“质量月”旗帜、徽章、宣传画和宣传手册征订表

(三)各地方和行业质协要联系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使质量月活动成为多姿多彩和成就卓著的质量改进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请各地方、行业质协和分会将活动总结和质量月期间活动图片、质量月宣传画张贴照片等资料,寄至或发邮件至中国质量协会综合管理部(注明:质量月总结),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及表彰。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几道12号

单  位:中国质量协会综合管理部

邮  编:100032

联系人:吴泽鹏  栗海伟  谢志峰

电  话:010-66055659、66079100-313

传  真:010-66018292、66017824

E-mail: caq@caq.org.cn   caq2005@126.com

附件:1. 国质检质联〔2011〕436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 2011年“百千万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编 辑:栗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