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协2011年开展“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推选活动 截止时间延长至7月10日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协会发布日期:2011-5-3 16:09:53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计划单列市质协,行业质协,中国质协各分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设立以来,评出大批的优秀质量技术成果,也涌现出一大批取得突 出成绩的个人。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大力培养高素质科技创新型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要求,为建立发现和培养优秀质量技术人才的机制,激励优秀人才,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国质协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个人奖)推选活动,表彰在质量技术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标准:

凡是中国质协或各地方、行业质协会员单位企业中负责质量技术推进、质量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者;或中国质协各专业组织从事质量技术、方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指导企业推进先进质量技术的质量服务专业机构的高级人才,均可被推荐申报。申报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为企业推进质量技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得中国质协、地方或行业质协质量技术奖的领导者、主要带头人或直接参与者;

2. 长期从事质量技术方法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自著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出版过质量管理方面的专著或专业图书的;

3. 在指导企业解决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难点或技术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企业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 除上述外,还应获得过中国质量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或在《中国质量》等国家级质量或管理类期刊发表过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的。

申报者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自愿申报:由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当年的4月—5月。

2. 组织推荐:申报者须经本人所在的组织(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等)签署推荐意见;机构类人员需由其服务的企业和组织提供推荐意见。

3. 申报及评审过程不向个人及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材料:

1. 填写并提交个人《“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2. 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书:

2011年度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工作从4月2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申报者请将申报材料寄送至《中国质量》杂志社“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工作办公室。申报者可从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中国质量杂志”栏目查阅和下载申报书、填写说明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表彰:

中国质量协会以文件形式发布表彰决定,表彰名单刊登在《中国质量》杂志、中国质量网等媒体上。每年9月全国质量月期间举办表彰及交流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人员所在的企业,通过标杆学习、研讨会等多种活动开展交流;《中国质量》杂志开辟专栏,通过访谈等多种形式对质量技术突出贡献者进行报道。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  中国质量杂志社    “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2

联 系 人:李禹  王全正

联系电话:66032340(传真)  66069705(传真)

电子邮件:cqca-zgzl@vip.sina.com

附件:中国质协字〔2011〕40号——关于推荐申报“质量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编 辑:栗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