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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7/16


各地区、行业质协、用户委员会,各相关组织:

质量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基础,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质量领域信用水平为宗旨,将企业、产品、工程、服务的质量水平纳入质量信用体系,深入推进质量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建立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与26个有关机构连接数据接口并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可以查询企业在市监、税务、法院、环保等多个系统公示的信息。该平台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公开的行政监管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吸纳市场主体、交易对方、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主流媒体及实名制下广大消费者发布的评价信息,为境内曾在登记机关注册过的信息主体建立质量信用档案,供社会查询和使用。为更好地构建协会组织、企业参与、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媒体宣传五位一体的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模式,现决定在广大会员单位及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单位中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依据

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旨在助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市场质量信用分析服务,提高企业产品、工程、服务的社会信用水平和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更好、更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承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质量法制意识,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的经营理念,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要求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提出的“鼓励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改善用户体验”、“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建立评价等级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20号)提出“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的要求进行结果公示;《中国质量协会开展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已在国家发改委、国资委、民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二、工作组织和管理

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中国质协。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用户委员会”)为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总体工作。中国质协用户委员会下设信用评价办公室,为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质协用户工作部。

三、评价原则

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坚持标准、科学评价、社会监督、动态管理”的规范来运作。

2018年是中国质协的会员服务年,信用评价工作以服务会员为主,免费为企业提供评价及公示服务。

四、评价范围

凡符合《中国质量协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各类企业、产品、工程、服务均可申请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各推进机构可以推荐会员单位参与评价,中国质协会员单位可以自主申报。

五、评价内容和方法

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是以用户为主体,以市场评价为中心的信息征集和等级评价方法,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质量信用意愿、质量保障能力、市场经营能力等三个一级指标及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的诚信建设与市场质量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场质量信用等级依据《中国质量协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准则》划分为AAA、AA、A、B、C、D四等六级,并为AAA(用户满意标杆)、AA(用户满意)级市场质量信用企业建立市场质量信用档案,向社会宣传公示,促进社会诚信自律。

六、评价程序

评价工作由企业自愿申请参加。程序包括企业申请、推进机构初审、推进机构推荐、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征询意见、结果发布等。有意向的参评企业应先提交《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附件1)、《市场质量信用承诺书》(附件2),经推进机构审核并推荐,登陆“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www.yonghu.org.cn),按照有关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并打印电子版申报材料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推进机构。各推进机构受理企业申请后,应严格按照《中国质量协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信用评价办公室,自主申报企业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信用评价办公室。2018年度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申报从发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截止。

七、结果公示和宣传推广

(一)开展公示活动

用户满意是企业质量诚信经营追求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公示活动,公示活动仅对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和公示,不是对企业质量信用状况进行认定表彰。

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产品、工程、服务)可自愿申请对其质量信用信息、市场评价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通过“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展示年度AAA(用户满意标杆)级、AA(用户满意)级企业(产品、工程、服务)名单,以便于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评价、监督和使用,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信用观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企业如发生失信等行为,公示的称号将被撤销,并在两年内取消参加“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公示的资格。

中国质协向参加公示的企业(产品、工程、服务)颁发全国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标牌和证书。

(二)宣传推广

通过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中国质量网、《中国质量》杂志、《品质》杂志及《满意中国》年鉴等渠道进行推广和宣传,并向信用中国网及国家有关部门推送、报备;总结AAA(用户满意标杆)级企业的典型经验,每年组织用户满意标杆交流研讨活动进行推广学习。

(三)组织经验交流

中国质协将于2018年11月-12月组织召开满意中国年会暨全国市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发布全国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企业名单,开展经验总结和交流,为企业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分享最佳实践企业的成功经验,实现企业在质量领域信用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质量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李高帅、武志圣、玉敏  

电    话:(010)68416576 (010)66023111 

传    真:(010)66079150

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www.yonghu.org.cn


附件:

1.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docx

2.市场质量信用承诺书.docx

3.《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材料》.docx



中国质量协会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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