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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九届全国质量奖组织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2/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单位会员及相关组织:

2020年—2021年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了第十九届全国质量奖组织奖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坚持“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在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答辩评审、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并报全国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决定授予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组织“全国质量奖”;授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组织“全国质量奖提名奖”。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全国质量奖(15家)

再次获奖组织

1.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大中型企业

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2.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3. 富海集团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4.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5.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6. 劲牌有限公司

7.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服务业

1.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

军工企业

1. 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

教育行业

1.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二、全国质量奖提名奖(7家)

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3.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5.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希望以上获奖组织珍惜荣誉、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希望全国广大组织学习获奖组织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深入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发展质量,为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描件:中国质协字215号——关于公布第十九届全国质量奖组织奖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中国质量协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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