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6/0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十三五期间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迈向以质量为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常态,中国质量协会将继续开展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原则

(一)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将继续坚持科学、公正、组织自愿的原则,按照《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以“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全国质量奖申报及评审不收取费用,企业可自愿选择有偿获取反馈报告。

(三)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评审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国家标准。

(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符合《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的组织均可自愿申报全国质量奖。

(五)已经获得全国质量奖、且符合《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中再次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在自愿基础上再次申报全国质量奖。

(六)申报组织的各级管理者和骨干员工应认真学习和推广应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建立自我评价机制,重视创奖过程中的价值,提升持续改进能力和综合绩效水平。

二、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一)报名

拟申报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的组织,请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二)递交材料

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1.申报表一式三份(中国质量协会网站下载);

2.组织简介数字不超过3000字,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一式三份;

3.组织自我评价报告总字数不超过6万字,总页数不得超过150页(含图表),一式三份;

4.证实性材料一份,包括:组织合法经营的证实,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注册(如已获认证)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的三废治理达标的证实、节能减排及环保的证实、用户满意调查报告、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注明应纳税金额、实际纳税金额)、外部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证实,申报组织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证实性材料(部分)缺失将影响评审得分。

5.含上述所有资料的电子版一份(其中自评报告要求为一个Word文件)。

(三)资料评审

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6年5月开始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组织的材料进行为期10天的资料评审。

(四)现场评审

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6年6~8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料评审所确定的组织进行为期7天的现场评审。

(五)全国追求卓越大会

2016年10月底~11月初将召开全国追求卓越大会,为获奖组织颁奖,同时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分享获奖组织的最佳实践和成功经验,为我国广大组织持续改进、提升竞争力创造价值。

(六)评审报告反馈

自愿有偿获取评审报告的组织将获得不少于1.5万字的反馈报告,每家组织的反馈报告费用为18000元。反馈报告是在全国质量奖资料/现场评审过程中形成的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评审报告,包括综合报告和逐条报告,内容涵盖对组织优势和改进机会的识别,是申报组织用于战略规划与改进提升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递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请通过快递送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以快递公司接收材料日期为准。

(二)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组织简介和自我评价报告不能超过规定字数,每超过1000字将在资料评审总得分基础上扣10分,页数超出的部分将不进入资料评审环节。

(三)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严肃性,组织自我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经确认后,未经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允许不得擅自修改。一旦发现将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四)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中国杰出质量人(全国质量奖个人奖)申报通知后续发布。

四、联系方式

部 门: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

邮 编:100048

联系人:李星华 姜 琳 于洪波

手  机:13810139681  13810757235  18911977939

电 话:010-66013615

邮 箱:cqa_caq@163.com

网 址:www.caq.org.cn

附 件:

1. 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docx

2. 全国质量奖报名表.docx

3.2016年申报表.doc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任何图文或建立镜像
邮箱:info@caq.org.cn
Copyright©2003-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67923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