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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通过确认的公告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6/1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单位会员及相关组织:

为了解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的经营管理状况,确保组织在获奖以后继续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根据《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专家对获奖组织在经营管理、综合绩效等方面的持续改进及发展趋势情况进行获奖三年后的确认。2016年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组织评审专家对2013年获得全国质量奖的组织及推迟确认组织进行了获奖三年后的现场确认, 经评审,上海电力设计院等8家组织通过了获奖后的确认,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一工厂黄埔军械修理厂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第二总体设计部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希望通过确认的组织再接再厉,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希望全国广大组织学习借鉴通过确认组织在追求卓越道路上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中国质量协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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