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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用户满意标杆推荐获奖名单的公示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6/11/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用户委员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组织:

根据《全国用户满意标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全国用户满意标杆评审活动审定委员会审议,按照“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在各地区、各有关行业积极推荐和企业自主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产生了2016年全国用户满意标杆企业和2016年全国用户满意标杆企业鼓励奖推荐名单。现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自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获奖组织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全国用户满意标杆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映,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全国用户满意标杆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

邮编:100048

联系人:玉敏、武志圣、张旭

电  话:010-66023111、010-68416576、010-66079568

传  真:010-68416603

邮  箱:zhangxu@caq.org.cn

中国质量协会

2016年11月7日


附:2016年全国用户满意标杆推荐获奖名单

二〇一六年全国用户满意标杆企业

大全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全国用户满意标杆企业鼓励奖

抚顺永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

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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