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的通知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6/11/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企业及相关组织:

为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各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人才,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即全国QC小组活动)诊断师队伍,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于2009年起,开展了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工作。自2016年开始,全国质量管理小组诊断师注册申请工作将从每年一次集中注册改为全年实时注册,本年度注册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注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每年度注册申请时间从1月1日―12月20日(同缴费截止日期),全年实时在线注册。2016年度注册工作从即日开始。

二、注册要求及条件

凡参加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考评(核)取得合格成绩、并符合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申请条件的质量专业人士,均可随时申请注册。

注册要求及条件见附件1。

三、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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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申请方式

(一)注册申请采取网上注册方式。注册网站:中国质量协会质量专业人员考试注册信息系统(http://exam.caq.org.cn/)。

(二)注册申请人在提交注册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实材料(附件3)后,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可在系统中查询注册申请的审核情况)

五、注册证书及保持

(一)注册证书

经评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准予注册,并颁发“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初级/中级/高级诊断师”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二)证书保持

1.要求

申请人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可申请同一级别注册证书的保持。

(1)参加由中国质协组织的相应级别诊断师考评(核)和继续教育培训;

(2)指导QC小组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效:

初级诊断师近三年指导QC小组活动3个以上,其中1个以上成果获省、直辖市、全国行业优秀奖;

中级诊断师近三年指导QC小组活动6个以上,其中2个以上成果获全国优秀奖,2个成果获省、直辖市、全国行业优秀奖;

高级诊断师近三年指导QC小组活动8个以上,其中3个以上成果获全国优秀奖,4个成果获省、直辖市、全国行业优秀奖。

高级诊断师还需独立撰写一篇及以上质量管理相关论文并公开发表,或为正式出版书籍的作者。

2.流程

(1)填写《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再注册申报表》(附件4);

(2)交回原注册证书;

(3)提供附件3中要求的以下两项之一证实性材料:

①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相应级别考评(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②近三年指导QC小组活动证明,由小组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指导小组获奖证书扫描件。

高级诊断师除上述证实性材料外,还需提供正式出版书籍,或发表论文的扫描件。

六、注册费用及缴费方式

注册费用及缴费方式见附件5。

七、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协会技术推进部

联系人:王林波、曾祯

电话:(010)68417276、(010)68416397

E-mail:qczds@caq.org.cn、 wanglb@caq.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100048)

附件:

1.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要求及条件.docx

2.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申报表.docx

3.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证实材料报告.docx

4.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再注册申报表.docx

5.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费用及缴费方式.docx


中国质量协会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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