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称号获得者进行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6/06/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用户委员会,各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杰出管理者及相关组织:

为了解班组和个人获得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称号后的发展及近况,确保其在获得称号后继续践行用户满意的服务理念,不断总结实现用户满意过程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更具有特色的实现用户满意新方法、新经验,持续履行向社会推广传播用户满意理念、分享其实现用户满意的典型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标杆作用,有效带动广大组织服务质量提升。根据《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创建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杰出管理者在服务管理、用户认可和绩效结果等方面进行获奖后的确认工作,2016年将对2013年及以前获得称号的班组及个人进行确认。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工作安排

(一)确认对象:2003年至2013年获得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杰出管理者称号的班组及个人(包括明星及管理者)。

(二)初审工作:创建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各推进小组(各地区、行业推进机构)对本地区、行业获得称号的班组及个人进行梳理,并对符合确认条件的称号获得者所递交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对班组及管理者进行现场审核。

(三)确认工作:各推进小组初审后出具审核意见,在2016年10月31日前将材料递交到创建活动办公室(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工作部  玉敏收),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必要时进行现场确认。

二、确认结果

确认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发布,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递交材料要求

(一)确认材料:按要求填写确认申请表、评价表相关内容。

(二)陈述报告:针对获得称号后继续践行用户满意的服务理念,从本组织和行业实际出发,深入了解用户需求,提升专业技能,总结实现用户满意过程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更具有特色的实现用户满意新方法、新经验,努力持续实现内、外部顾客双满意的落实情况。报告约3000字左右。

(三)证实材料:获得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杰出管理者称号证书复印件,获得称号后获得的与业务工作能力和满足用户需求方面的有关奖项复印件和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

(四)纸质版材料:确认材料、陈述报告、证实材料各一份。

(五)电子版材料:含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

四、相关说明

申请确认的班组和个人需提供原获得称号证书复印件,申请确认的名称必须与原证书名称一致。如获得称号后班组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或个人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性质发生变化,需现所在组织出具情况说明,提交各地区行业活动推进小组确认后,在2016年9月1日前向中国质协用户工作部递交一份说明材料。经创建活动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有关的确认工作,并将研究结果通知活动推进小组。

2013年及以前获得称号的班组及个人未进行或未通过确认的将不能继续使用其获得的荣誉称号。

五、联系方式

部 门: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中国质量大厦

邮 编:100048

联系人:武志圣 玉敏 张旭

电 话:010-68416576  66079150  66079568

邮 箱:yhmy@caq.org.cn

网 址:www.yonghu.org.cn

附件:

1. 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杰出管理者推荐条件.doc

2. 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推荐确认汇总表.doc

3. 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推荐确认意见表.doc

4. 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称号申请确认材料.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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