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5/09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2020年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以供应链管理、现场管理、智能制造、新型生产方式下的质量控制为关注重点,以中小企业为关注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申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2.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申报的项目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4.承诺被遴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 申报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7月5日。

2. 推荐要求:申报单位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1)推荐,并将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质协。

3. 各推荐单位可择优推荐3项。对于开展过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推荐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

4. 2020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标杆页面www.caq.org.cn/html/zltj/zlbgdtxx/list.html,点击右侧“我要申报”链接,选择“质量标杆活动”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说明及标准参见附件2。申报材料编写及申报流程参见附件3。

(三)评审工作

中国质协将于2020年7月至8月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企业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将于评审工作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国质量网查询评审结果。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2020年,中国质协将继续深入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合作,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等形式,宣传推广质量标杆单位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引导更多组织“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

(二)加大质量标杆的宣传力度,由中国质协统筹安排,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质量标杆典型案例,组织宣传质量标杆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协调帮助企业间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标杆企业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四)搭建国际对标交流平台,组织国际标杆研修活动,推动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对标学习。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各推荐单位结合中国质协有关活动安排,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本地区(行业)企业参与质量标杆的申报和交流活动。

(二)鼓励各推荐单位积极开展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

(三)中国质协将为地方(行业)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提供支持指导,并欢迎各组织单位与中国质协联合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活动推进部

联 系 人:冯雷、韩铁

电   话:(010)66072791;(010)68416386

电子邮箱:qmb@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

 

附件:

1.推荐单位名录.docx

2.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说明.docx

3.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及申报(推荐)流程.docx

4.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扫描).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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