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质量标杆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5/10/07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规[2011]52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2年3月29日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决定自2012年起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

“质量标杆”活动是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和有关质量机构共同开展的一项长期性质量活动。“质量标杆”活动的目的是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在工业企业自愿申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议,2012年确定了50项全国“质量标杆”,2013年确定了26项全国“质量标杆”。这些经验涉及的方法广泛,包括可靠性工程、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质量总体解决方案、卓越绩效、现场管理、群众性质量改进,以及一些质量管理集成创新方法等。希望广大工业企业博采众长,积极研究、交流、借鉴和实践这些经验,实施管理创新,持续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提升我国工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质量标杆

质量标杆是指工业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证能力和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质量标杆评审标准

参评的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或独立的运营部门;

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无不良质量记录;

主体质量工程技术、方法应用3年以上,成熟有效;

愿意承办质量标杆学习与共享活动;

总体要求:

依据企业报送的实施质量工程技术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经验成果的典型性,包括该技术、方法和经验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推广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质量和效益的显著性,实施经验的示范性。

评定标准如下:

标准一:强调先进性和科学性。申报的方法、技术和经验应符合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或发展趋势;具有独创或创新特点;思路清晰、内容较系统;具有示范推广性。

标准二:强调实践可操作性。建立健全的方法和技术推进体制和机制;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组织保障;推广到适宜的部门、层次以及流程和产品;成为企业运营框架的有机部分,形成一定特色的管理模式。

标准三:强调质量和效益性。通过系统运用,企业员工素质明显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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