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专栏--“圣果”之恶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5/10/21

在百度输入黑枸杞,显示相关结果约714000个,在某宝输入该关键词,结果为1.62万件。黑枸杞,青海草原上常见的野生植物,它的身价从8年前的每斤几百元,上涨到现在的“最高万元一斤”。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于是暴行在阳光下发生。数千外来者蜂拥而至青海草原,疯狂掠夺本可以治理盐碱、改良土壤、减少沙尘的黑枸杞——一种防风固沙的经济作物,盗采者明目张胆的进行了杀鸡取卵式的采摘。

被神秘化的黑枸杞变身为专治百病的“圣果”,养肝明目、改善睡眠、减缓衰老的“美容神药”和“抗癌明星”,“涨声”和“掌声”的背后,是部分商家的“精心策划”。虽然有科普者声称:高价买黑枸杞不如吃茄子皮,并确认花青素的宣传没有直接的临床实验数据,药典也没收入黑枸杞这味药。从燕窝阿胶到螺旋藻,从虫草极草到玛卡,国人似乎总是在消费迷信中,“人傻钱多”一度推波助澜商业炒价行为,并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无以自拔。国人历来喜欢跟风和围观。有什么样的消费文化,就会因之而产生各种社会乱象,并让整个社会背负过大的成本。

有媒体报道,今年8月,就有超过5000人洗劫了青海草原上超过300万亩的草场。面对这种群体掠夺,不仅当地牧民和看守的承包商束手无策,就连警方也捉襟见肘。截至8月30日,警方对数千名盗抢者展开执法行动,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人。无独有偶,今年8月25日,山东荣乌高速一辆禽类运输车倾翻,数万只小鸡散落在路上和高速护坡上,附近村民闻讯纷纷前来抓小鸡,不少人开着三轮车,成车装回小鸡,也有被堵在路上的人下车抓小鸡,现场警察也无法制止。这两个案件并不是孤立的,法不责众的跟风和围观心态根深蒂固。

“草原太大、牧民太少、盗采者太多”,牧民如此总结无法抵御盗采的原因。这些都是实情,却不是盗采黑枸杞公开化的全部答案。值得追问的是,盗摘抢摘黑枸杞和围抓翻车小鸡事件为何明目张胆公开化?光有一个“法不责众”恐怕难以准确解释。就算不是法律专业人士,盗抢者也应该知道“盗”和“抢”都是违法的。在物权法上,“我的东西,我不给,你不能抢”。如有违反,刑事司法就要介入。这样的常识,本无需再普及。是什么让一些村民不顾生命危险跑上高速路?又是怎样的生活困窘让村民们冷漠了心肠,不惜在他人遭受危难之际趁火打劫、落井下石?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法律的无知壮大了他们冲上前去的胆量,占便宜心理加快了他们加入哄抢队伍的脚步,你弱你穷,所以你有理你可以抢?!货车倾翻,不仅散落了随车货物,更是让一些无知村民的节操碎了一地,这不是什么见利忘义不文明的哄抢行为,或者冷漠自私的人性弱点,而是赤裸裸的违法犯罪!

青海草场遭到的洗劫,情况就更为复杂些。这些从各地赶来的各色人等理直气壮:“草原的黑枸杞是天生的,不是你的”。难道采蘑菇的小姑娘也是有罪的吗?听上去还真是一时无法反驳。正如身价“尊贵”的黑枸杞不是普通的蘑菇,承包方依法承包的草原也不同于国有森林。严格说来,在草原承包经营这一法律关系中,承包人只拥有草原的使用权,并不拥有对承包区内野生植物资源的处分权。可见,公然盗抢黑枸杞的缘由,除了黑枸杞高高在上的价格,还有野生黑枸杞那模糊不清的法律性质。解决之道在于,借助青海的地方立法权,明确草原承包的内容,除了畜牧业生产外,还包括对承包区内一些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当然是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前提下。事实上,如果没有野生黑枸杞,草原的承包价格一定是不一样的。明确法律权属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加强执法,严厉打击盗摘抢摘。“草原太大、盗采者太多”,是严厉执法需要面对的难题,但并不是无法承受、无法克服的难题。采摘黑枸杞有季节性特征,临时性的全省甚至全国的统一调配执法人员,应是较具可操作性的思路。

缺乏独立的判断力和理性的自控力,是一种可悲。如此强烈反差的状况,无疑是跟风与围观式顽疾造成的恶果。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个体很难真正成熟、理性并具有独立性,表现在消费需求上,便是集体式夸大某种食品效果,表现在逐利上,就是由此产生了极强的放大和群聚效应,甚至罔顾法律。黑枸杞不过是跟风顽疾的工具性标注,不知道下一次又有什么会被人推崇为“奇物”而引发一场消费狂欢?
离奇的故事,总有相似的轨迹。投机之恶,从来都不乏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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