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助力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先进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流程
(一)推荐单位为各省区市质协、全国行业质协、央企集团。
(二)推荐单位根据《全国实施卓越绩效先进组织推荐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工作程序,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推荐名额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集团中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并在质量、经济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
(三)全国实施卓越绩效先进组织在自我评价、推荐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中国质协评审产生。
(四)中国质协依据《办法》,对通过评审的组织授予“实施卓越绩效先进组织”荣誉称号,并在全国性的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组织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表、自评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等。相关要求详见申报表“填报说明”。
(二)各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iliangjiang@caq.org.cn。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组织须为中国质协单位会员。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不得向申报组织收取费用。
(三)请登录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在“质量推进一全国质量奖一管理办法”栏目查阅《办法》。在“质量推进一全国质量奖一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相关材料模板。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活动推进部
联 系 人:范子闻、张 蕾
电 话:(010)66021408;68416388
邮 箱:zhiliangjiang@caq.org.cn
网 址:www.caq.org.cn
扫描件:
质协字23号.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