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品牌故事演讲比赛分赛区承办规则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5/10/26

为了体现全国品牌故事演讲比赛的权威性、公正性,确保大赛在全国范围内顺利进行,根据指导单位的要求,主办单位制定本规则:

  一、赛区品牌形象要求

1.比赛名称统一为“第X届全国品牌故事演讲比赛XX赛区”,其上不得加注任何单位名称;

2.分赛区背板、Logo要按照主办方提供的模板制作;

3.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按照主办方提供的单位名称宣传;

4.承办单位违反主办方形象要求的,三年之内,取消其申办资格。

   二、组织要求

1.分赛区承办单位在各自赛区至少征集10家以上不同参赛企业方准许举办比赛,每家企业参赛选手人数不限;

2.分赛区承办单位带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有责任管理本赛区选手在比赛期间的行为,维护现场秩序;

3.分赛区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若有破坏比赛现场秩序的行为,三年之内,将取消该单位的再次申办资格。
    
    三、评审要求

1.分赛区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比赛,不得出现暗箱操作、内定选手名次等违规行为,每位选手演讲完要有现场亮分的环节;

2.评审标准要按照主办方给定的标准实施,做到全国各分赛区的评价尺度一致;

3.每个分赛区自行组织专家评委,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一位来自主办方推荐,评委可以来自政府、企业、高校等资深专家,还可适当吸纳媒体评审。

   四、相关费用及商务活动

1.分赛区承办单位可向参赛活动人员适当收取比赛注册费用,金额不超过1000元/人;

2.分赛区举办比赛所需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3.承办单位可招募协办单位,但是不允许区域冠名。

   五、宣传要求

分赛区承办单位负责动员当地媒体对比赛活动进行宣传,既要进行分赛区的宣传,还要兼顾品牌故事演讲比赛在全国的整体宣传。宣传使用主办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包括Logo、组织机构名称等。

   六、奖项设置

分赛区除了评出一、二、三等奖之外,承办单位可设立单项奖,名称不限。

   七、时间要求

各分赛区比赛需在主办方规定时限之前全部结束,以保证全国总决赛的顺利进行。

   八、输送选手、材料

1.每个分赛区根据比赛结果推荐优秀选手进入全国总决赛,最终名额不应超过5名;

2.分赛区比赛结束之后一周内,需向中国质量协会提交比赛的资料和文件,具体包括:

(1)筹备比赛的公文复印件;

(2)比赛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

(3)赛事宣传新闻稿;

(4)晋级决赛选手企业名单、联系方式;

(5)选手的演讲稿和多媒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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