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5/11/10

中国质协各会员企业及相关组织: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常态化,促进实现“三个转变”,增强工业质量品牌竞争力,中国质量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承担专业的技术指导支持,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现就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企业提高品牌培育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提升品牌竞争力和价值。

二、申报评审流程

(一)自愿申请  

企业自愿填写《2015年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于2015年5月20日之前以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供给中国质量协会品质与品牌培育推广中心(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品牌中心)。

(二)资格审查

中国质协品牌中心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见附件2)。

(三)公示

中国质量协会品牌中心会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名单公示在“中国质量网”(http://www.caq.org.cn/)和“全面品牌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微信号:全面品牌管理)。

(四)开展品牌培育活动

入选的企业要开展品牌培育活动,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中国质协品牌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1. 组织学习和交流活动。

企业要组织人员学习《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评价指南》,系统掌握品牌管理体系方法。

2. 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

在企业内部宣传动员,增强全员品牌意识。成立品牌培育领导机构,确定品牌培育主管部门,成立覆盖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

3. 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

开展品牌管理现状调查,理清品牌管理职责和主要过程;完善品牌战略,确定品牌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策划和完善品牌管理过程和活动;编制形成品牌管理体系文件。

4. 运行并改进品牌管理体系

按照品牌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品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持续改进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增强品牌培育能力。

5. 总结经验案例,参与推广交流

对品牌培育工作进行总结,向中国质协品牌中心提交总结报告。有条件的企业要总结经验案例,参与交流分享活动。

(五)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

企业自己或与第三方合作,依据《品牌管理体系 评价指南》的框架对企业开展品牌培育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

(六)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评价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确定一批“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企业”,予以公布表扬。中国质协品牌中心参与专家评审和核定工作(评审资格见附件2)。评审结果将在“中国质量网”和“全面品牌管理”微信公众账号上公布。

(七)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品牌培育办公室会同专家组开展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审,在参加“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评价”的企业中确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公告发布并宣传推广经验案例。中国质量协会将承担专家评审与核定的工作(评审资格见附件2)。评审结果将在“中国质量网”和“全面品牌管理”微信公众账号上公布。

三、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安平

电  话:010-68205252

中国质量协会 品质与品牌培育推广中心

联系人:张毅  付爽

电  话:010-66079136  010-66079153

传  真:010—66069801

邮  箱:tbm@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308室

邮  编:100032

附件:1.2015年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docx

           2.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资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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