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8/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定于每年的9月举行。40多年来,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全国质协系统的大力推动下,“质量月”以丰富多彩的专题活动形式,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发展进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全国“质量月”期间,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在有关政府部门指导下,组织全国质协系统结合自身质量推进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开展一系列“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以及党中央对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部署,组织全国质协系统、会员单位和有关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营造“人人重视高质量,人人创造高质量,人人享受高质量”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提升,以推动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向新中国成立70华诞献礼。

二、活动主题

回归质量本源  聚焦质量提升  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全国质协系统2019年全国“质量月”启动仪式。

2019年8月28日至29日,“全面质量管理推进暨中国质量协会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将于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有意参与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大会开幕式上将举行2019年全国“质量月”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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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名二维码

(二)中国质协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2019年“质量月”期间,中国质协将组织开展包括全面质量管理推进40周年纪念大会、全国企业员工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全国质量标杆交流活动(北京、云南)、用户体验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三届全国可靠性经验交流会、全国品牌故事大赛等在内的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1,有关活动后续将发专项通知。

(三)各地方和行业质协、会员单位开展“质量月”活动。

1.组织开展各地和行业“质量月”活动。请各地方和行业(部门)质协以及会员单位,根据今年“质量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内容,做好策划,扎实开展质量宣传、质量培训等活动,发挥好质量组织的专业作用。各地方和行业(部门)质协活动,请联系当地质协及有关公告。

2.加强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请各地方和行业(部门)质协以及会员单位,结合今年“质量月”主题,加强活动宣传(宣传口号见附件2),并将有关活动计划方案、活动新闻稿、活动总结等发送给中国质协会员服务部,以便协助进行必要宣传。

3.中国质协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质量月”期间,中国质协将与各地政府部门、地方和行业(部门)质协联合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如需中国质协提供支持,可提前联系中国质协会员服务部进行协调。

四、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协会会员服务部

联系人:宋月琳、赵玉翠

电  话:(010)66072472、66013615

传  真:(010)68416153

电子邮箱:zyc@caq.org.cn;songyl@caq.org.cn


附件:1. 中国质量协会2019年全国“质量月”系列活动安排.doc

2. 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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