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章程

作者:吴璠 发布日期:2015/10/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是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项目的领导机构。

第二条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的宗旨是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质量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建立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由质量专业相关工作领域的权威人士组成,包括专业学者,专业机构和企业代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6人。

第四条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成员由项目发起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质量协会联合聘任,每届任期为5年。

第五条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每年召开全体会议1至2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经协商一致可召开有关工作会议。

第六条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下设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是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下设的工作机构,专家委员会是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的咨询机构。

第三章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负责任命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专家委员会负责人,聘请专家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  负责审核批准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负责审批质量经理培训课程及培训教师培训课程。

第十条  负责审核考试及认证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负责质量经理职业资格的认证终审和证书颁发。

第四章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职责

第十二条  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是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项目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起草拟定和修改质量经理资格认证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编写和修订质量经理培训课件、教材以及考试题库建设。

3.负责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质量经理培训教师的培训,认证与备案管理。

5.负责质量经理推荐培训机构的审核批准。

6.接受认证申请,并向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提供认证初审意见。

7.负责协调管理获得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质量经理俱乐部活动。

8.其它与质量经理认证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适当的考试、认证费用。

第五章  专家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是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同时为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的日常运作提供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质量经理知识大纲的制订和修改。

2.负责质量经理培训课程和培训教师培训课程的开发。

3.负责质量经理培训教师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4.负责向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提供有关认证管理制度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5.负责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

6.负责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考试阅卷和回答考生质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质量经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任何图文或建立镜像
邮箱:info@caq.org.cn
Copyright©2003-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67923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