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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4/17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继续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法

评价依据:《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准则》和《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评价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等级划分: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C、D四等六级。

二、评价原则

“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照“自愿申请、坚持标准、科学评价、社会监督、动态管理”规范开展评价。以服务会员单位为主,免费为企业提供评价服务。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中国质协会员单位。

(二)企业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企业近三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信用记录中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无严重行政处罚。

(四)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大面积用户投诉。

具体条件见中国质协《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四、评价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自愿申请评价,登录“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www.yonghu.org.cn),进入首页右侧“申请评价”页面中“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注册账户,注册时提交《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附件1)、《企业用户满意经营承诺书》(附件2),经审核通过后可根据联系人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账号,按照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需打印《2023年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材料》(附件3),并和证实性材料复印件一份胶装成册,报送至评价办公室。

企业在线填报和申报材料报送评价办公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二)专家评审。评价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合议提出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建议结果。对建议结果为AAA级的企业进行为期1至2天的现场评审或线上答辩,由评价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人员交通、食宿费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成本由接受评审的企业承担。

(三)审定与公示。中国质协用户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的建议结果进行审定,为A等企业建立相关档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企业当前质量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宣传。

中国质协向参加公示的企业颁发全国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证书。10月31日前公示评价结果。

五、联系方式

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www.yonghu.org.cn

联系部门: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工作部(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玉老师、马老师

电    话:(010)66023111;68416603

邮    箱:madh@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

邮    编:100048

附件:

1. 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docx

2. 企业用户满意经营承诺书.docx

3. 2023年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材料.docx

扫描件:中国质协字41号--关于开展2023年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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