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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质量协会全国性质量品牌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4/3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国质量强国战略和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发挥全国质协系统在质量品牌方面的平台优势和专业优势,中国质量协会牵头发起的全国性质量品牌业务和活动,由全国质协系统中被授权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全国质协系统所有成员单位均签署了《全国质协系统行为公约》,承诺遵循“爱国守法、专业规范、自律诚信、协同共赢”的原则,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在推进中国质量协会牵头发起的全国性质量品牌业务和活动中,违反《全国质协系统行为公约》的成员单位,中国质量协会将依照相关规定,视不同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停或终止全国质协系统成员单位资格、暂停或终止中国质量协会有关业务委托等处罚,并在全国质协系统内部或向社会公开发布处理结果。

特此公告。 

监督投诉电话:(010)68416313


扫描件:中国质协字〔2024〕71号--关于中国质量协会全国性质量品牌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扫描版).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24年4月30日

全国质协系统成员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质量协会

天津市质量协会

河北省质量协会

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协会

辽宁省质量协会

吉林省质量管理协会

黑龙江省质量协会

江苏省质量管理协会

浙江省质量协会

安徽省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江西省质量协会

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河南省质量协会

湖北省质量协会

湖南省质量协会

广东省质量协会

广西质量协会

海南省质量协会

重庆市质量协会

四川省质量协会

贵州省质量协会

云南省质量协会

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

陕西省质量协会

陕西省质量技术协会

甘肃省质量协会

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

宁夏质量技术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

大连市质量管理协会

厦门市质量协会

青岛市质量管理协会

深圳市质量协会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航天工业质量协会

中国航空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兵器工业质量协会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

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测分会

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委员会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与信息化部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分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沈阳市质量协会

哈尔滨市质量协会

南京质量协会

杭州市质量协会

武汉质量与认证认可协会

广州市质量协会

成都市质量管理协会

西安市质量协会

荆州市质量协会

随州市质量协会

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

常州市质量协会

合肥市质量和技术创新协会

珠海市质量协会

昆明市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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