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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卓越绩效成熟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7/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计划单列市质协,各行业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帮助各类组织深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2025年卓越绩效成熟度评价工作,现将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说明

1.卓越绩效成熟度评价根据组织管理的成熟度水平,分为三个级别: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成熟度水平达到四星级(含)以上水平的组织可申报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组织奖。

2.卓越绩效成熟度评价工作面向中国质量协会会员单位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价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2025年8月31日前;

2.资格审查:2025年9月上旬;

3.资料评审:2025年9月中下旬;

4.答辩评审:2025年10月;

5.公布结果:2025年12月。

三、评价标准

卓越绩效成熟度评价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国家标准和《卓越绩效准则》T/CAQ 10115-2021团体标准进行。

四、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独立运营3年以上。

2.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全面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开展管理改进与创新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需加盖公章(请访问中国质量协会网站:质量推进-全国质量奖-资料下载)。

2.组织概述,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准则》T/CAQ 10115-2021团体标准引言部分“0.5组织概述”。

3.组织自评报告,总字数不超过6万字,总页数不得超过150页(含图表),内容按照《卓越绩效准则》T/CAQ 10115-2021团体标准“4 评价要求”部分的条款编写。

4.有关绩效结果证实性材料,如近三年年报、审计报告、顾客满意度调查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

六、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组织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部  门:质量活动推进部

联系人:范子闻、张 蕾

电  话:(010)66021408;68416388

邮  箱:zhiliangjiang@caq.org.cn

网  址:www.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

 

扫描件:中国质协字589号-关于开展2025年卓越绩效成熟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质量协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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