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依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协会组织完成了对以下两类标准的复审工作:
(一)截至2025年底,实施满3年的团体标准(含2022年已经复审并现行有效标准);
(二)因202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实施,需进行影响评估的品质中药系列标准。
经协会相关部门、分会组织起草单位自评、标准化部门复核、技术专家审查、中国质量协会批准,现将2025年度团体标准复审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对于继续有效的标准,各相关部门、分会和起草单位对标准实施情况加强信息收集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向协会提出复审建议;对于需修订的标准,协会不再单独印发标准修订计划,相关部门、分会须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修订工作,其中,品质中药系列标准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附件:中国质协字635号-中国质量协会2025年度团体标准复审结果
中国质量协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