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依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各牵头业务部门、分会组织起草单位自评、标准化部门复核、审查专家组审核、中国质量协会批准,现将2022年度团体标准复审结果公告如下:

对继续有效的标准,各牵头业务部门、分会和起草单位对标准实施情况加强信息收集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向协会提出复审建议;对于需修订的标准,协会不再单独印发标准修订计划,牵头部门、分会须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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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协字54号.doc
中国质量协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