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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度工作计划和推荐表彰先进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1/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原质量分会承接机构:

为总结全国质协系统2018年工作,表彰2018年度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质量勋章获得者,推动2019年度全国质协系统相关工作的开展,请全国质协系统各单位报送有关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2018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中需包含如下内容:

1.2018年全国质协系统所确定的20多项推进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TQM普及教育、卓越绩效、QC小组、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精益六西格玛、可靠性、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制造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企业数)、质量月、品牌工作等,并总结经验和不足。

2.开展质量品牌相关培训的场次、参与人数、企业数等情况。

3.开展质量品牌公益活动的场次、参与人数、企业数等。

4.协会内部管理、推进活动和业务开展等方面的创新情况。

(二)2019年度工作计划。

1.2019年协会拟开展的主要工作活动。

2.对如何协同发挥全国质协系统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全国质协系统如何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应做到用数据说话,内容翔实可靠。

(三)推荐2018年度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质量勋章获得者。

1. 严格按照《全国质协系统年度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质量勋章获得者评选暂定办法》(见附件1)要求,做好2018年度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质量勋章获得者的推荐申报工作。

2. 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3)和《全国质协系统质量勋章获得者申报表》(见附件4),申报材料要突出事迹,有详实的数据支撑,充分体现先进性。

注:每家单位推荐的质量勋章获得者不超过1人,先进工作者不超过3人。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推荐2018年度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质量勋章获得者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中国质量协会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17日前寄送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员服务部。

三、联系人

联系人:张睿、郭溢华

电  话:(010)66013615、68416639

邮  箱:zhangrui@caq.org.cn;guoyh@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路6号

邮  编:100048


附件:

1. 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质量勋章获得者评选暂行办法.docx

2. 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3. 全国质协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x

4. 全国质协系统质量勋章获得者申报表.docx

中国质量协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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