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持续壮大质量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全民质量素养,中国质量协会开展六西格玛绿带考试评价工作。为保证考试评价工作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绿带考试评价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所有符合申请条件并向中国质量协会提出评价申请,希望成为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绿带”的境内外申请者。
第三条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绿带实行评价登记制度。
第四条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专业人员考试评价办公室负责考试评价相关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六西格玛绿带知识大纲”的制定和修改,并根据大纲要求建立考试试题库。
(二)组织、监督全国六西格玛绿带统一考试工作(理论考试)。
(三)组织、监督全国六西格玛绿带评价。
(四)负责申请者的考评申报、资格审查、资料审查及专家组评审工作等。
(五)统一管理评审资料,并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部门移交存档。
第五条 统一考试每年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考点以线下机考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类型为选择题。必要时,考试时间及试题设置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当年度考试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申请者参加六西格玛绿带考试评价流程如下:
(一)了解《六西格玛绿带考试评价管理办法》,确认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二)按照通知要求报名并缴纳费用。
(三)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四)按要求提交实践能力评价材料,参加六西格玛绿带评价。
(五)专业知识考试与能力评价均合格者,中国质量协会颁发六西格玛绿带能力证书。
第七条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作经历
评价申请者应在各类组织中从事精益六西格玛管理或质量改进相关工作,且应具有至少两年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二)培训与项目经历
培训经历:能力评价申请者需参加专业机构或实施企业举办的六西格玛绿带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或提供有关证实材料。
项目经历:能力评价申请者具有至少已完成一个及以上六西格玛绿带改进项目的经历。
(三)考试成绩
申请者须通过中国质量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理论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申请者需在成绩有效期内提出能力评价申请并上传有关材料;三年内未申请评价者,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自动作废。三年后提出申请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试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一)电子版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其他有关证明性材料(如工作经历、学习经历)。
第九条 评价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一)填写《六西格玛绿带评价申请表》。
(二)填写《六西格玛绿带能力评价表》。
(三)一个六西格玛绿带项目报告,且具有排他性(申请人需为项目负责人或组长)。
(四)身份证明材料。
(五)学历学位证明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
(六)六西格玛绿带培训证书或有关证实性材料。
(七)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第十条 评价申请者应由其服务单位的主管领导或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黑带或业界知名的六西格玛专家提供推荐;推荐人应具备良好的品格,并对申请者需证实的情况有足够的了解。
第十一条 首次参加评价或申请复查换证,申请者都应签署一份个人声明,承诺同意并遵守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绿带”人员行为准则。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须用中文填写或有对应的中文翻译;项目改进的结果应以为组织带来的回报为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能力评价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查、资料审查后,须参加中国质量协会组织的六西格玛绿带项目评审,评审以专家团队评审资料的形式进行(每年4-7月份,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绿带”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恪守职业道德。
(二)忠于职守,协助黑带人员实施项目改进,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三)不承担本人非力所能及的项目。
(四)接受中国质量协会的监督审核,并按规定缴纳评价费用。
(五)在考试评价中禁止有意传播任何错误的或易产生误解的信息,以免影响绿带考评过程的公正性、一致性。
(六)遵守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绿带考试评价管理办法,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损害中国质量协会声誉,应与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相关调查进行充分配合与协助。
第十五条 经核定符合要求的评价申请者,中国质量协会将准予颁发“六西格玛绿带”证书。
第十六条 中国质量协会为每位“六西格玛绿带”人员保留档案。档案包括原始申请表、项目记录、初审单位对该六西格玛绿带的综合评价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证书保持
复查换证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位“六西格玛绿带”人员都需要通过不断实施六西格玛项目来保持和证明其实际能力。从通过评价起到复查换证的三年内,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组长,主导完成不少于一个改进项目,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改进结果证明以及对申请者的综合评价资料,交由中国质量协会复评并备案。
第十八条 考试及评价费用
(一)首次申请,考试及评价费为400元/人次,以上包括资格审查及考评工作组织实施及证书等相关费用。
(二)成绩有效期内再次申请,评价费为200元/人次。
(三)复查换证,评价费为200元/人次。
第十九条 对不能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行为准则及要求的人员,或经证实其评价资格未能保持的,中国质量协会可取消其六西格玛绿带评价资格。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质量协会质量专业人员考试评价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中国质量协会六西格玛绿带考试评价工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