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
中央精神
更多 +

更多 +
更多 +
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
质量管理小组
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
精益现场管理
全国质量月
用户满意工程
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
质量文化建设
详情页 >>

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以下简称全国质量奖)是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旨在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增强综合竞争能力,进而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质量,有力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全国质量奖包括组织类、项目类、团队类、个人类四个类别。
更多 +
更多 +
详情页 >>

为奖励在推进我国质量技术进步,提升我国整体质量管控水平、创新能力和质量竞争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协会设立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
更多 +
更多 +
详情页 >>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各类组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培育和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与交流活动。
更多 +
更多 +
详情页 >>

质量管理小组(亦称QC小组)由生产、服务及管理等工作岗位的员工自愿结合,围绕组织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提高人的素质和组织效益为目的,应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开展质量改进与创新活动的团队。
更多 +
暂无数据
更多 +
详情页 >>

质量信得过班组是指能够赢得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持续信赖的班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旨在推动各类组织和班组科学实施《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准则》(T/CAQ 10204-2024)团体标准,贯彻“质量为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树立“追求卓越、顾客至上”的思想...
更多 +
暂无数据
更多 +
详情页 >>

为了促进我国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中国质量协会于2009年起开展现场管理推进活动。该项活动以<<企业现场管理准则>>(GB/T29590-2013)国家标准为指导,助力各类组织深入开展现场管理改进工作,为组织创造价值。
更多 +
更多 +
详情页 >>

质量月(QualityMonth)是指在国家质量工作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由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的一年一度的专题活动。
更多 +
暂无数据
更多 +
详情页 >>

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是中国质量协会发起并联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共同推进的一项社会性质量工程,其目的是引导企业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以用户满意为标准的质量理念,不断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以质量赢得市场,使企业建立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更多 +
暂无数据
更多 +
详情页 >>

中国质量协会为落实国家科教兴国、质量兴国的方针,配合国家经济、质量主管部门关于把新一轮质量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的要求,2001年开始牵头组织全国质协系统力量,在总结80年代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以下简称TQM)基本知识普及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新一轮TQM基本知识普及教育...
更多 +
详情页 >>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工业迅速崛起。美国人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日本取得成功的原因是因为其有着优秀的质量文化,于是提出了“质量文化”一词。在我国1978年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至今已30年了。30年来在中国质量协会的倡导下,全国质协系统把我国的质量专家、学者和质量管理工作者紧密地组织在一起...
更多 +
全面品牌管理
品牌评价
品牌创新成果
品牌故事大赛
全面品牌管理(Total Brand Management,简称TBM),引导企业围绕其战略,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以为利益相关方持续创造价值和提升品牌资产为目标,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构建覆盖企业产品形成各过程和品牌生命周期的品牌管理体系为手段,以企业全方位参与品牌管理活动为依托,对企业各类品牌进行系统化的创建、管理、维护、经营、更新等一系列决策和管理活动。
该工作旨在为企业全面提高品牌建设能力,提升品牌价值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路径。基于全面品牌管理理论,深刻把握数字经济视角下企业品牌建设规律,综合财务、内部和外部视角,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企业品牌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评价,指导企业精准把握新环境下的品牌塑造范式和价值提升路径,助力企业增强竞争优势。
自2015年以来,中国质量协会持续组织开展中国企业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该活动聚焦挖掘具有示范价值的品牌创新实践案例,对标先进典范,树立品牌创新标杆,发挥示范效应,构建品牌创新的长效机制。该活动从品牌战略创新、品牌传播创新、品牌形象设计创新、品牌数字化创新及品牌管理创新五大方面进行评价,经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评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的重要讲话精神,自2013年起中国质量协会持续开展全国品牌故事大赛活动。该活动包含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微电影比赛和短视频比赛四种类型,承办单位覆盖全国各地方赛区和多个行业分赛场,举办至今数量已达30余家。该活动旨在搭建中国企业品牌交流平台,宣传展示中国企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的经验和故事,共享品牌成果、共塑品牌价值。
更多 +
更多 +
更多 +
更多 +
|
质量投诉 |
|
国优测评 |
质量活动推进平台 |
全国QC服务平台 |
咨询培训 |
质量认证 |
用户满意工程 |
QIAWARD |
更多 +
更多 +
更多 +
更多 +
更多 +
更多 +
会员登录
更多 +
中国质量协会,简称“中国质协”,英文全称 CHINA ASSOCIATION FOR QUALITY,英文缩写CAQ。中国质协成立于1979年8月31日,是由我国致力于质量管理与质量创新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协成立40多年来,在普及质量管理知识、技术和方法,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宣传贯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推广卓越绩效模式,推动各类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管理、六西格玛、现场管理等质量改进活动,促进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建设良好质量文化、培育优质品牌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大量工作,受到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核心业务是质量研究、质量培训、国际交流与国际化服务、质量评价、质量咨询、质量认证、质量宣传、质量传媒、质量文化建设和品牌培育。
组织机构
协会文化
理事会构成
会员单位
联系我们
更多 +
黄丹华
会长
段永刚
驻会副会长
王琳
驻会副会长
李高帅
驻会副会长
《人民日报》(2026年04月27日 第 01 版)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为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注重综合施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凝聚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新就业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新就业群体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劳动用工逐步规范,从业环境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再过3至5年,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从业环境更加友好,合法权益保障更加充分,职业认可度显著提升,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一)加强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进新就业群体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结合新就业群体实际情况,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探索适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学习教育方式。丰富新就业群体文化生活。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
(二)提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效。针对不同类型新就业群体的工作方式、活动范围,发挥属地、企业、行业优势,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探索采取流出地流入地相配合、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和改进新就业群体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有机融合。有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联系服务,延伸党的工作覆盖范围。依托各类阵地和线上平台,探索开展新就业群体党组织活动的有效方式。
(三)加强正面宣传和激励引导。综合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理解新就业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并积极宣传新就业群体先进事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群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深入开展新时代岗位建功系列活动,定期举办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新就业群体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
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广使用适应行业特点、紧贴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规范和加强新就业群体入职管理,严格执行培训上岗制度。发挥企业总部作用,压实合作企业、加盟企业及网点站点等责任,加强对新就业群体不文明从业行为的规制约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
(五)强化合法权益保障。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畅通企业内部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保护各方正当权益。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协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新就业群体公开。依法依规查处不合理收费抽佣、不公平分配流量,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推动促进行业自律。
(六)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理和应用结果,严格执行算法备案制度。注重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优化算法。依法开展算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完善监督管理。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完善从业信息发布制度,引导新就业群体形成合理收入和待遇预期。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加强新就业群体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大关爱力度
(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政策,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中残疾人服务工作。按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给予相应社会救助,为工作中意外伤亡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作用,缓解新就业群体职业焦虑。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或其他承接主体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相关服务。
(九)营造和谐友好从业环境。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网络直播间等友好场景建设。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司机之家等统筹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实际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加强相关企业网点站点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联系,发挥站长、队长等骨干作用,促进新就业群体与村(居)民、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商家货主等加强交流沟通。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的多方协商机制,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关爱服务和尊重支持,着力提高新就业群体融入感归属感。
(十)及时回应关切。发挥党组织、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群团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作用,收集反映新就业群体集中诉求,推动及时解决合理诉求。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推动跨部门、跨地域、政企协同办理,着力解决高频诉求和共性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有效维护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一站式调解,完善新就业群体劳动争议裁判规则。
五、促进社会融入
(十一)展示良好形象。突出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引导新就业群体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倡导新就业群体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行为规范,展现文明素养。着力增强新就业群体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健康理性心态,引导新就业群体自尊自信、积极向上。教育引导新就业群体在网络空间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十二)引导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新就业群体特点优势,调动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支持新就业群体依法参与行业治理,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不断完善运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党委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具体推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落实人员力量、阵地资源、经费等方面保障。加强前瞻性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快推进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3 中国质量协会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任何图文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 京ICP备16067923号-3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185号
联系我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