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08-14 2026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质协系统各成员单位: 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定于每年9月举行,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旨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一年一度的大型群众性质量专题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民质量行动,切实推动质量效益提升,2026年“质量月”期间,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将继续在政府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下,团结带领质协系统、广大会员企业和质量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与实际,开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智启质量新程 强化价值创造 共筑卓越生态 二、活动内容 (一)中国质量协会(质协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将于9月1日在江苏常州举行。启动仪式上,中国质协将部署2026年中国质量协会及质协系统“质量月”系列活动,发布有关工作方案及具体安排。 (二)中国质协开展的主要活动 &ldquo...
  • 08-14 20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质协,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6年度全国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开展成效,交流分享小组成果和活动经验,激发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推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开展,中国质量协会将于2026年9月召开第四十八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18日,9月14日报到。 会议地点:成都世纪城天堂洲际大饭店(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世纪城路88号) 二、日程安排 注:有关发表交流说明详见报名页面。 三、参会人员 (一)企业QC小组活动负责人及小组成员。 (二)各级QC小组活动评委、推进者。 (三)地方、行业质协QC小组活动负责人。 四、会议报名 (一)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报名方式详见附件1。 (二)参加成果交流的小组需由全国质协系统成员单位统一推荐,并填写QC小组成果交流报名表,于8月21日前按要求反馈。报名表详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质量活动推进部 联...
  • 08-07 2026
    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完善质量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制度、评价标准和组织流程,结合2026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对尚未实施的部分质量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实践应用能力评价项目安排调整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26年调整项目安排 (二)2026年正常开展项目安排六西格玛黄带、绿带、黑带科目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按计划进行,后续安排详见下表。 二、已报名人员安排 已报名8月批次QC中级、精益现场管理工程师并完成缴费的考生,无需提交退费申请。我会统一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退费工作将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单位统一缴费订单,款项原路退回缴费单位。若退费逾期未到账,考生可通过通知预留咨询电话、邮箱查询核实。 因本次调整无法参加8月、11月批次质量专业知识水平测试的报名者,其原有补考资格继续保留,具体后续安排由我会另行点对点通知。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仅调整上述尚未实施的2026年度工作安排,不对既往已经完成的评价结果作出变更。后续如有安排,以中国质量协会官网、质量活动推进平台和官方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请...
  • 07-27 2026
    全国质协系统各成员单位、全体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决策部署,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侵扰质量领域、损害广大会员合法权益,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26〕7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整治工作重要意义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夯实行业治理、保障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切实增强配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为社会组织领域正本清源贡献力量。 二、全面开展自查,坚决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 全国质协系统各成员单位和全体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照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加强自身...
  • 07-24 2026
    各相关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安排和相关要求,《品质中药饮片 鹿茸片(梅花鹿)》《品质中药饮片 红参片》《品质中药材 五倍子》《品质中药材 木香》《品质中药材 肉苁蓉》《品质中药材 陈皮》《品质中药材 大黄(药用大黄)》七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编制说明见附件1,请将意见填入《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6年8月24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对此标准有了解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可联系中国质量协会获取该标准征求意见稿。 联 系 人:贺老师 邮    箱:helx@caq.org.cn 联系电话:(010)68417299     中国质量协会 2026年7月22日
  • 07-14 2026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质量协会批准发布《品质中药材 水蛭》等九项团体标准,各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九项标准名称及编号如下: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被替代标准编号 品质中药材 水蛭 T/CAQ 29048-2026   品质中药材 白及 T/CAQ 29009-2026 T/CAQ 29009-2024 品质中药材 木瓜 T/CAQ 29010-2026 T/CAQ 29010-2024 品质中药材 黄芪 T/CAQ 29011-2026 T/CAQ 29011-2024 品质中药材 野菊花 T/CAQ 29017-2026 T/CAQ 29017-2024 品质中药材 赤芍 T/CAQ 29018-2026 T/CAQ 29018-2024 品质中药材 当归 T/CAQ 29019-2026 T/CAQ 29019-2024 品质中药材 甘草 T/CAQ 29022-2026 T/CAQ 29022-2024 品质中药材 淫羊藿 T/CAQ 29023-2026 T/CAQ 29023-2024 被替代标准与本次发布标准的过渡期至2026年12月9日,过渡期结束后被替代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国质量协会  2026年7月8日
  • 07-03 2026
    各全国质协系统成员单位、各单位会员及相关组织: 全国“质量月”活动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旨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一年一度的大型群众性质量专题活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民质量行动,2026年中国质量协会将继续在政府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下,团结带领全国质协系统、广大会员企业和质量工作者,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系列活动。现公开征集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二、征集相关要求 1.宣传口号设计应当体现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力求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传播。 2.可围绕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强质量支撑,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创新质量生态,筑基强链,人工智能,数智化推进,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创建中国品牌,提升全民质量素养,推动社会质量共治等内容进行设...
  • 07-03 2026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切实引导和助力数智化技术在企业现场的应用实践,促进精益现场管理改进工作创新开展,推动企业提质增效、降本节约、绿色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中国质量协会将组织开展2026年中国质量协会会员活动暨第二期精益现场管理推进交流活动。本次活动聚焦现场管理场景下的数智化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8月7日。 (二)活动地点:重庆市。 二、活动安排 三、活动对象 (一)中国质量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企业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现场有关负责人,质量管理领域的相关人员等。 (三)地区、行业质协从事推进现场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其他相关组织和人员。 四、活动报名 链接:https://jsj.top/f/T7lDVi 二维码: 五、注意事项 (一)活动主要面向中国质量协会会员,非会员报名申请通过后可参加。 (二)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住宿地点,参会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因场地限制,主办...
  • 06-29 2026
    各申报单位: 2026年度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项目奖申报工作现已结束,本年度收到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共计849项。按照《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中国质量协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结果,对802项申报项目予以受理。现将受理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中国质量协会秘书处 2026年6月25日
  • 05-22 2026
    为加快中药材领域质量提升,满足市场与行业需求,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中国质量协会依据《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质量协会中药团体标准管理细则》规定,组织相应领域专家对2026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订申报项目进行了立项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请以上标准的提出单位和起草单位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落实立项评审意见,突出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 会员单位或相关单位如需了解具体情况或提出建议,请随时与我会取得联系。 联系部门:标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417299 电子邮箱:helx@caq.org.cn    中国质量协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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